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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农林(经贸、地经)局:
为配合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进行,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定于9月份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无公害农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以下简称“三品”)专项检查,根据“中心”和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农林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开展“三品”专项检查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方法及时间:
9月10日-18日为我市开展“三品”专项检查时间;部、省将于9月20日进行抽查。
9月10日-16日各市(县)区自查自纠。请各市(县)区农林(经贸、地经)局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三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并形成书面材料于9月17日上午9点半到农林局四楼会议室,进行汇报交流。
这期间市局将组织专项检查小组,赴各市(县)区进行实地抽查相关企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重点检查内容:
检查主要针对“三品”企业生产经营规范性、产品质量安全性、包装标识合法性进行检查:
1、“三品”企业生产经营规范性。重点检查:
(1)产地环境质量、区域范围及周围污染源受控情况;掌握重点区域的农业环境变化趋势;
(2)生产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执行情况;
(3)生产记录建立情况,包括原料和投入品采购及出入库;植物病虫害和动物疾病的发生和防治;产品销售;
2、产品质量安全性,重点检查原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的使用情况;包括:
(1)农药、兽药、肥料、添加剂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相关准则,包括使用品种、使用量以及农药、兽药安全期或休药期情况;
(2)绿色食品获证单位原料订购、实际使用情况,包括实际使用量与申报量、购买量是否一致;
3、包装标识合法性。重点检查:
(1)包装是否符合相关规范,且按规定进行标识;
(2)是否存在违规用标,包括超期、超范围用标以及企业名称或产品与证书核准名称不一致。
三、检查要求:
1、各区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检查,制定自查方案,各辖区范围内的所有“三品”企业开展专项检查,要按“重点检查内容”要求逐项检查。同时要加强相关部门沟通,通力合作。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清原因,及时处理,纠正违规行为,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备案。
无锡市农林局
二○○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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