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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林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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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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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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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工作
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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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农职称办(
2008)
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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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
2008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和
农业技术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委农工办、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省厅各直属单位,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统一部署,经研究,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评审委员会和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
2008年
8-9月分别召开评审会议。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评审对象
全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高级农艺师(畜牧、兽医、农经)师资格。机关工作人员不可申报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机关工作人员取得农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二、
申报评审条件
(一)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2008
年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申报评审,仍按农业部、人事部《关于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学科技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3]
农〈人〉字第
52
号)和《关于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
[1994]
农
[
人技
]
字第
4
号)规定的各项条件执行。凡
2008
年
10
月
31
日
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
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
2008
年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申报评审,仍按照苏职称
[2003]8号、苏职称[
2003]
2号和苏农职称办
[2007]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凡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根据省人事厅统一要求,申报农技推广研究员资格的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答辩成绩作为高评委评审的依据之一。
今年凡是申报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的人员可视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申报评审全国或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但不可同时申报。
(三)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农经)师:
2008
年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农经)师的申报评审,仍按照苏职称
[2003]2号和苏农职称办
[2007]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凡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机关机关工作人员申报农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致,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例规定执行。
三、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全国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资格:
1
、《评审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任职资格推荐表》(
A
4
纸打印
30
份);
2
、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表(此表只限破格申报人员填写)(
A
4
纸打印
30
份);
3
、《个人业务总结》(
A
4
纸打印
30
份);
(
1
、
2
、
3
材料按顺序装订成
30
份
)
4
、国家人事部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
份);
5
、学历和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书、成果等证明材料及公开发表的代表作品(包括刊登刊物的封面和目录)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所报材料请申报人自留原件,评审结束后不再退还。
(二)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和高级农艺(畜牧、兽医、农经)师:
1
、省职称办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3
份,
16K
排版,
A3
纸正反打印,格式请分别从
www.jsagri.gov.cn
“人事园地”中下载);
2
、《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30
份,
A
4
纸正反印,请从
www.jsagri.gov.cn
“人事园地”中下载);
3
、任现职以来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附该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
、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
2
份及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能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专著、论文
2
—
5
篇(原件);
5
、有关证件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
国家(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省人事厅组织的《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同时附原件)、
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有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6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基本情况公示结果报告
2份;
7
、申报材料除评审表、简介表、公示结果、计算机合格证原件不装订外,其余均需按类装订成册。
申报评审材料以一人一袋整理,每袋请贴好打印好的封面(封面格式从
www.jsagri.gov.cn
“人事园地”中下载),并在材料袋底部贴好写有姓名、单位、专业、编号的字条(须打印,编号由省农林厅职称办统一编)。
(三)评审材料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内容要翔实齐全,手续要完整。评审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请各市局职称办或省各有关主管单位职称办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以防弄虚作假。
(四)请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将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分别输入《
2008
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情况一览表》和《
2008
年农业技术副高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有申报全国农技推广研究员的市请与申报省内的分开填报(
Excel
表,表格采用统一样式,请从
www.jsagri.gov.cn
“人事园地”中下载,填写该表时按专业分别输入制表),并各打印一套,同时提供电子表格。
(五)
2008
年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在岗情况统计表(请从
www.jsagri.gov.cn
中下载)一份。表中项目由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按要求填写盖章,并经市职称部门审核后上报。
(六)市职称办或有关厅局职称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1
份。
(七)请各市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将申报人员照片(小二寸)以市为单位收齐后一并上交,用于办理资格证书。
四、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2008
年
5月
30日
为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各市委农工办、农林(农业、林牧渔业)局和省有关厅局职称办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到省农林厅职称办。联系电话:
025—
86263517。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
关于年度考核申报要求
在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者,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如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按有关规定延迟申报。
(二)
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评审要求
今年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仍执行现行的政策,即申报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的,外语应用能力将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但鼓励积极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申报全国农技推广研究员的需提供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应取得全国(全省)职称计算机统考的合格证书,或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获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了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凡取得全国(全省)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统考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在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得先评后考。
(三)
关于面试答辩
申报农技推广研究员资格的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答辩成绩作为高评委评审的依据之一。
(四)
关于连续申报
2007
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评审后必须有新的成果方可连续申报。
二
OO八年四月十八日
抄报:省职称办
抄送:各市职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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